发布时间:2020-11-16 17:09:12 来自:admin 热度:1547 ℃
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〔2020〕14号)文件精神,根据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豫财社〔2018〕8号)文件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(开业)补贴。经过调查核实,张强符合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(开业)补贴条件。现拟为张强发放创业补贴5000元。现向社会予以公示,请予以监督。公示日期: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