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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和居民合表用水基本水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14 20:49:43    来自:admin    热度:4977 ℃

尊敬的用户:
       根据温发改〔2018〕72号文件,自2020年1月1日起,居民生活用水和居民合表用水基本水价分别上调0.3元/立方米。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,我公司践行央企担当,共克时艰,疫情期间未对基本水价进行调整。目前河南疫情基本结束,决定按文件要求对基本水价进行调整,具体通知如下:
       自2020年10月1日起,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至2.9元/立方米,其它阶梯按水价级差执行;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基本水价调整至3.0元/立方米。

       上述价格均为基本水价,不含污水处理费、水资源税。


       特此通知

 


温县中投水务有限公司
 2020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