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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9-05 14:28:47    来自:admin    热度:1512 ℃
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县纪委监察委、县委巡察机构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调名额

选调20名公务员。

二、选调条件

1.选调的公务员须为全县在编在职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;

2.年龄在35岁以下(1983年9月1日后出生);

3.县直(街道办)单位报考人员须为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,乡镇报考人员须为2014年8月1日前录用的公务员;

4.本科以上文化程度(含本科),法律、财经、文秘、政教及相关专业;

5.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无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。

6.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本次选调按照推荐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组织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,笔试、面试各25分、组织考察50分,总分为100分。根据考试成绩、专业特长、履职经历等情况,统筹考虑分配岗位,到岗后试用6个月,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,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人事档案存在问题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实施。
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1.报名时间:2018年9月7日—9月20日(上午:8:30—12:00,下午:14:30—18:00,不含周六周日)。

2.报名地点: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(101室),咨询电话:0391-6190166。

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,以及《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,选调公务员的还须携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,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,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。



温县纪委监察委

温县县委组织部

温县县委巡察办室

2018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