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城镇(中心村)电网建设和“井井通电”工程合作协议签署
5月25日,温县人民政府与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就共同推进温县小城镇(中心村)电网改造升级和“井井通电”工程达成合作建设协议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十三五”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决策部署,加快温县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城,改善农田基础设施,国网焦作供电公司计划在2016年至2017年投资1.2亿元,优先用于全县小城镇(中心村)电网改造升级和农田灌溉“井井通电”工程建设,两年内完成全部小城镇(中心村)电网改造升级,实现全部农田灌溉机井“井井通电”。
温县现有小城镇(中心村)28个,未通电待改造农田灌溉机井1629眼,涉及7.8万农村人口生活和6.3万亩农田灌溉用电。按照协议约定,双方按照“政府主导、企业实施,多方努力、共同推进”的工作方针和“先规划后实施,先有井后通电,先配套后建设、先新建后改造”的原则,温县人民政府负责确定新通电农田灌溉机井眼数和位置,整合资金配套建设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侧(含配电房土建)至机井井口(含水泵)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。在配套资金落实后,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10千伏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侧(含计量表计)及以上电网工程。各类资金投资的机井供电设施由电网企业负责统筹实施,确保高低压供电设施同步建设、一体化投运。“井井通电”工程建成后,将按照资产归属确定供电设施运行维护主体,其中10千伏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侧(含计量表计)及以上供电设施由电网企业负责运行维护,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侧(含配电房土建)至机井井口的供电设施由相关产权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行维护。
小城镇(中心村)电网改造升级和“井井通电”工程时间紧,任务重。双方将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,加强沟通衔接,共同推进工程实施,促进温县农村电网可持续发展,为温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力支持和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