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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温县人,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,举报有奖!

发表时间:2018-03-13 16:58:10  来源:温县信息网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您好!2018年农历新春佳节马上来临,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历史悠久的民俗。但近年来非法生产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、火灾事故、意外伤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温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2月5日起在城区环城水系之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广大居民朋友:

您好!2018年农历新春佳节马上来临,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历史悠久的民俗。但近年来非法生产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、火灾事故、意外伤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温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2月5日起在城区环城水系之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

违反烟花爆竹禁放的单位和个人,由公安、安监、工商、城管、环保、交通运输等部门,依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予以处罚、拘留;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公职人员非法燃放的,被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,在依法处置的同时交县纪委予以纪律处分。

非法生产、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,给你和他人生命财产带来损害,希望广大群众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110积极举报。举报查证属实的县政府将给予现金奖励。

最后,倡议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确有燃放需要可使用电子鞭炮,确保大家渡过一个环保、安全、祥和的新春佳节!

温县人民政府

2018年2月4日


责任编辑:温县信息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