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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7-02-22 14:24:07  来源:温县信息网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,着力营造生态家园,根据《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(2013-2017年)》和《焦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12-2020年)》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温政〔2017〕2号

温县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2017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
的通知

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,县直各有关单位:
    《2017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温县人民政府

 2017年1月26日
 

2017年温县林业生态建设
实  施  方  案
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,着力营造生态家园,根据《河南省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(2013-2017年)》和《焦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12-2020年)》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,按照“重点提升、总量拓展、丰富内涵、提质增效”的总体要求,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成果,深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,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为建设富强、开放、美丽、健康、幸福的新温县夯实生态基础。
    二、建设任务
    共完成造林面积11470亩。其中各乡镇(街道)完成造林6620亩,完成城区绿化4850亩。
    三、重点工作安排
    重点实施5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:
    1.重点绿色廊道建设工程。(1)新洛路全长25公里,总任务2565亩。其中农村段20公里,在绿化平台外两侧各营造30米宽绿化带,在6个交叉路口(温武交界、温孟交界、环城水系东渠和西渠、南水北调干渠、旅游路)和村镇段以群落式栽植,营造高低搭配、错落有致、层次分明的景观绿地;城区段全长5公里,按现有树种和栽植模式,对缺株断带进行补植、提升。责任单位:交通运输局、园林局、沿线各乡镇(街道)。(2)谷黄路全长5公里,总任务350亩。在路肩外两侧各营造15-30米宽绿化带,各厂区门前营造错落有致、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。责任单位:交通运输局、园林局、岳村街道、祥云镇。
    2.温县万亩森林公园工程。造林总任务2000亩。其中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造林1000亩;继续扩大滩区五号路薄皮核桃基地规模,打造沿黄特色经济林产业,完成造林1000亩。以温县国有实验林场为核心,强力实施造林绿化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,进一步改善黄河滩区生态环境,着力营造“天蓝、树绿、水清、气爽”的绿色空间,满足城镇居民的休闲健身需求。责任单位:农林局、黄河街道、温泉街道、张羌街道。
    3.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及补植补造工程。总任务940亩。其中南水北调干渠两侧补植补造555亩;焦温高速两侧补植补造和改造提升385亩。责任单位:黄河街道、张羌街道、黄庄镇、北冷乡、武德镇、赵堡镇。
   4.城区绿化工程。总面积4850亩。完成环城水系绿化3800亩、太极大道两侧270亩、东环路两侧250亩;实施温泉(慈胜)公园建设,完成绿化面积530亩。责任单位:园林局。
    5.“美丽乡村”绿化工程。以围村林、主要街道、街边游园及庭院绿化为重点,因村而宜,防护、经济、景观并重,开展乡村社区绿化美化,推动“美丽乡村”建设。完成全县11个村的造林绿化任务。责任单位:各乡镇(街道)。
    四、推进措施
    (一)高度重视,强化责任。各乡镇(街道)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目标任务,逐级落实责任,保证资金投入,精心组织施工,全面完成今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工作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县园林局、相关乡镇(街道)完成新洛路、谷黄路及各重要节点的规划和绿化;县农林局负责业务指导、技术服务、检查验收并及时兑现补助政策;县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工程的规划和实施;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组织区内企业大力开展绿化美化,力争创建1-2个“省级园林式单位”;陈家沟景区管理局、河务局等单位分别负责做好陈家沟太极镇、河道堤防等绿化工作。全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,确保适龄公民每人每年植树3—5棵,努力形成全民动手、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    (二)加大投入,保证质量。要按照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原则,建立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,解决造林绿化资金。各乡镇(街道)要妥善解决绿化占地、林木管护和利益分配等问题,认真落实林木产权制度,并按照“谁栽谁有、树随地走”和“竞争承包、谁投资谁受益”的原则,与经营者签定承包合同,确保成活率、保存率达到95%以上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向林业生态工程倾斜,引导社会各类经济实体参与绿化,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经营,最大限度吸纳社会资金。
    (三)严格管理,确保实效。要认真把好“整地、苗木、运输、栽植、浇水、抚育”六大关口,适地适树,就近取苗,保证苗木成活;充分利用保水剂、生根粉、地膜覆盖等多项实用技术,实现抗旱保墒。必须加大生态林混交比重,改变树种单一结构,提高林分质量。同时,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常态化、个性化管护机制,以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的方式,加强林木后期管护,杜绝人畜破坏和森林火灾事故发生;要严守林地“红线”,健全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,严格林地有偿使用制度,加大对毁坏、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    (四)深入宣传,严格奖惩。要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简报等形式,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活动,调动全社会力量,迅速掀起义务植树新高潮。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,加大对植树造林先进乡镇(街道)和“美丽乡村”的资金奖励力度,调动各乡镇(街道)、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同时,县绿色廊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植树造林督导、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,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进行督导、检查和考核,根据《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》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。


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办法
 

    为圆满完成今年植树造林任务,推动重点绿化工程顺利进展,提升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水平,现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    一、考核范围
    2017年各乡镇(街道)、各有关单位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。
    二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
    考核工作按百分制政策进行:
    (一)完成造林绿化任务(50分)
    1.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(10分);
    2.林木保存率在85%以上(40分)。
    (二)林权落实(20分)
    1.林地流转面积占造林总面积70%以上(10分);
    2.林权落实率95%以上(10分)。
    (三)栽植质量(15分)
    1.路面平整、树沟整齐(2分);
    2.树坑不低于40×40×40厘米标准(2分);
    3.栽植质量达到“三埋两踩一提苗”技术要求(2分);
    4.栽植后及时浇大水、封大堆、树干涂白1米高(4分);
    5.苗木规格:执行各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,苗木健壮无病虫害,采用一级壮苗(5分)。
    (四)林木管护(5分)
    1.健全林木管护制度,有明显的护林标志(3分);
    2.乡村、单位建立有护林专职队伍(2分)。
    (五)完成美丽乡村创建任务(10分)
    三、考核和奖惩
    (一)考核验收
    县组织、纪检、监察、财政、审计、交通、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,分两次进行检查验收。
    1.5月份,考核2017年度造林面积、苗木成活率和林权落实率,检查各乡镇(街道)任务初步完成情况。
    2.11月份,验收2017年林木保存率、保存面积和林权落实率,检查各乡镇(街道)及相关单位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。
    (二)奖惩
    1.补助及奖励标准。(1)苗木补助。凡自购苗木(含薄皮核桃,其他经济林除外)成片造林面积超过1亩的,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。按《温县新洛路绿化建设方案》规划要求,完成新洛路绿色廊道建设任务的,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。(2)占地补助。按照《温县新洛路绿化建设方案》规划要求,新洛路绿色廊道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,每亩补助1000元,连补3年。完成高速路两侧补植补造任务,经验收合格,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。
    2.奖励标准。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,对完成当年植树造林任务前三名的乡镇(街道),分别给予3万元、2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奖励;对成功创建“省级造林绿化模范乡镇”、“省级园林式单位”的,分别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;对当年“美丽乡村”创建达标的行政村,分别给予3000—5000元的资金奖励。
    (三)处罚办法
    经检查验收,对没有完成造林任务、新植幼树保存率低于85%或出现大面积死亡,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,除取消其当年所有造林补贴外,严格追究乡镇(街道)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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